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厅函〔2021〕15号)、吉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<吉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吉教联〔2020〕8号)文件要求,结合《白城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,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,土木工程学院拟评定2021-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4人,其中特殊困难学生44人、困难学生87人、一般困难学生43人,名单见附件。
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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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学院(公章)
2021年10月14日